屁!
赵传薪的头发已经很长了,这会儿都是剃头匠,没有正八经理发的,就算他想给自己理,但单靠剪子太麻烦,索性就往后梳理。
双喜穿着破袄子,下面还露出一大截毛呢大衣的下摆,再看看赵传薪,一身长款羽绒服一直延展到小腿肚子,骑马可以把下面的扣子解开,也能垫着腿。绸缎料子,在阳光下很耀眼。
尤其是那羽绒服,后面竟然连着帽子,随时扣在头上,再戴上围脖,就露出两个眼睛。
他们很无力,因为追时髦追的很吃力。
在他们为毛呢大衣沾沾自喜的时候,人家又穿上了羽绒服。
他们想要羽绒服,还得搜集几个月的鹅绒鸭绒才行……等那会儿,不知道赵传薪又搞什么新名堂了。
干饭要跟着,可这会儿大路上根本没有清雪的。人和马都是深一脚浅一脚的,更别说狗了。
走着走着,就气喘吁吁了。
赵传薪伸出腿:“勾着。”
干饭把两条爪子搭上去,赵传薪一发力,将它挑了起来,然后伸手一抄,就拉到怀里抱着。
旁边的陈大光看的啧啧称奇:“赵队长你的狗真灵性。不如卖给我吧,给你一个合适的价钱。”
干饭朝他龇牙咧嘴叫了两声。
赵传薪仰头望天状:“呵呵,这个世界上,就没有我无法拒绝的价钱。”
让陈大光脑袋转了好几圈,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。
意思是我买不起呗?
有时候,陈大光觉得,谁要是长期和此人相处,搞不好会被其气死。